近日,公司訴萊州柳工機械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萊州柳工”)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,經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。萊州柳工被判變更企業字號,不再使用“柳工”字樣,停止在其設備、宣傳材料及網站上使用“柳工”文字,并賠償柳工45000元。
2016年10月27日,法律事務部從公司內部員工處獲悉,一家名為“萊州柳工機械有限公司”的企業在武漢,參加2016年中國國際農業機械展覽會。
法務部調查發現,該公司在參展的小型裝載機機身、宣傳材料、宣傳網站中,顯著標示有“萊州柳工”、“LZLG”等字樣。并且,該公司以“萊州柳工機械有限公司”作為企業名稱,使用“柳工”作為字號。經查實,該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,在山東煙臺萊州注冊登記,主要從事中小型裝載機的研發、生產和銷售業務。但柳工與萊州柳工及下屬子公司,均不存在業務合作關系。柳工未許可,被該公司使用柳工商標及字號,其行為已嚴重侵犯了柳工的商標專用權,及企業名稱權。
隨著柳工品牌知名度及影響力不斷提升,侵犯柳工的商標權的現象屢見不鮮。但如此大搖大擺打著柳工的旗號參展的侵權行為十分少見。為此,在準備完畢相關證據后,柳工立即向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目前,萊州柳工已支付賠付款,企業字號變更正在辦理中。
多年來,柳工在商標維權過程中,構建了一張商標保護防護網。早在2008年,柳工就已拉開在全球啟動商標注冊的序幕。到2009年,柳工漢字商標已是“中國馳名商標”,獲得商標法特殊保護。截止目前,柳工已在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取得了商標注冊保護。對于商標侵權行為,除了依托外部機構協助監測外,柳工員工也應樹立商標保護意識,一旦發現侵權行為,應及時向法律事務部報告。凡是惡意侵犯柳工商標權的行為,柳工會嚴厲打擊,讓“李鬼”無所遁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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